一、根据黔警院发﹝2006﹞37号文件精神,进出校园车辆凭保卫处制发的通行证通行。无证车辆未经许可,不得入内。
二、因公来访车辆请出示信函、证件,验证登记进入;因私来访(包括学员)车辆验证登记,购票进入。
三、出租车辆、营运车辆禁止入内。为学院送货的车辆验证登记,购票进入。
四、进入校园车辆请按交通标志、标线行驶,严禁鸣号,在指定停车位停车。
五、夜间12时至凌晨6时机动车辆不得从北区校大门进出,特殊情况可从黄金路进出,但不得鸣号影响学生休息。
六、进出校园的车辆须听从保卫人员的管理和指挥,禁止乱停乱放。否则,保卫人员将予以锁车或作排障处理。
请广大师生及来访人员予以支持配合。